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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佳專欄】港交所想消滅GEM這個「黑歷史」?

【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前年爆出新股貪污案,前上市審批主管涉嫌收受利益「放生」條件不符的新股上市,日前開審令更多資料曝光,其中控方指出涉及利益衝突的12隻新股中,有多達10隻是在GEM上市,變相將問題核心指向GEM過往的審批機制,儼然已成為港交所的「黑歷史」。

筆者在此作個簡介,參考控方的開案陳述,事件涉及港交所前上市審批聯席主管楊金隆,在2014至2019年約6年間透過妻子郝媛媛個人及聯名戶口,收取由上市顧問「LUM哥」林楚華提供的915萬元,在處理12宗由林楚華策劃的上市申請中「作為或不作為」,事件存在利益衝突,因而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前審批聯席主管楊金隆被控

案件正式開審亦令涉案的新股曝光,當中除曠逸國際(1683)(上市時名稱為良斯集團)及基石控股(1592)外,其餘10家全數是GEM上市公司,令不少市場人士聯想起,GEM早年的審批機制下,只須獲上市審批聯席主管批准便可通過,毋須如主板上市般經上市委員會進行聆訊;同時當時的GEM與主板之間仍有簡易轉板機制,意味只要打通上市審批主管條路,便成為一條「康莊大道」。

收回授予上市部審批GEM權力

由楊金隆在2019年2月遭匿名信舉報被內部調查,至5月在時任上司戴林瀚(David Graham)要求下辭職,不久後包括楊金隆懷疑涉貪一事開始流傳,到6月廉署正式拘捕楊金隆及林楚華,同年10月,港交所便正式宣布,由2020年1月起收回授予上市部審批GEM上市申請的權力。根據這個時序,似乎可以理解為,港交所在楊金隆事件後,已迅速了解到GEM在當中的角色,因而快速行動。

GEM上市審批大減

客觀而言,「殼股潮」在2019年開始轉弱,但同時由上市委員會重掌GEM上市審批權後,GEM去年只有8家公司成功上市,數量按年減少一半,而今年至今更僅得1宗,甚至成功通過上市聆訊的個案亦寥寥可數;到底是現時申請上市的公司質素太差,抑或是現時的審批更嚴格了?筆者甚至不禁猜想,這種市場眼中從嚴整頓、疑似「陰乾」手法,是否想消滅GEM這個「黑歷史」?

[李曉佳 財經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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