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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緊公司查冊新安排 8月底推行

【明報專訊】就政府收緊公司查冊的安排,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提交新一份文件到立法會,修訂部分新查冊安排的細節,第一階段定於8月23日實施,容許公司董事在登記冊上,以通訊地址代替通常住址及只顯示董事的部分身分識別號碼,「指明人士」要查閱的董事常住地址和完整身分證號碼,公司註冊處將收取費用。

查常住地址身分證號碼須收費

新修訂將於本周五(18日)刊憲,下周三(23日)於立法會討論。根據財庫局文件,在新查冊安排下,以往可供查閱的董事常住地址和完整身分證號碼,會被列為「受保護資料」,當局將訂立行政機制,容許指明人士取覽所需的受保護資料,公司註冊處將會收費,預計每年可收約190萬元;「指明人士」範圍將擴大至執業律師、執業會計師等。

新修訂分3階段實施,首階段8月23日開始,公司董事可選以通訊地址代替通常住址,以及只顯示其部分身分識別號碼;第二階段明年10月24日開始,未提供通訊地址的公司董事可在提交周年申報表時一併提供,而在此階段提交的公司註冊文件,公眾不可再查閱當中的受保護資料;第三階段在2023年12月27日開始,資料當事人可申請不讓公眾查閱其受保護資料。

就董事全名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完全相同的情况,公司註冊處系統將提供身分識別號碼的額外數字,並整合屬同一董事的資料,但文件顯示,該系統的更新計劃需於2023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