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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機構生意勢增 科企生科料先受惠

【明報專訊】香港市場正醞釀發起SPAC,適逢SPAC雲集的美國市場近月吹冷風,建議中的規管架構亦偏嚴,Argyle Street Management 執行董事黃科凱認為,SPAC能否在香港興起仍屬未知之數。至於當局建議的SPAC架構有助業界多開一門生意,但最終是否行得通,要「試過才知」,若以SPAC融資的好處在於毋須企業提供營運紀錄而言,初步看來會適合科技及生物科技公司。

黃科凱認為,由於建議方案要求SPAC必須有至少一名發起人為證監會持牌機構、並持有至少10%發起人股份,他們作為持牌機構而言,肯定「多咗生意」,因此他對此表示歡迎。不過他坦言與美國比較,香港方面建議要求SPAC集資至少10億元,相當於要合併的目標市值最少估計達40億元,門檻偏高。

發起人無投票權:不重要

至於建議方案不給予發起人投票權,黃科凱稱,這和美國讓投資者決定是否給予發起人投票權的做法不同,但對發起人並不重要,原因是美國的SPAC可讓發起人保留權證博潛在升值,而本港的諮詢文件亦提到,SPAC股東若選擇贖回所有或部分股權,其將有權保留其持有的任何SPAC權證,以確保其在SPAC併購交易完成前以信託方式持有而沒有回報的投資得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