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版SPAC」一直被指較其他市場嚴格,雖然是次諮詢經修訂後有所「鬆綁」,惟在PIPE投資者及董事會資格上卻大幅「加辣」。有業界人士表示,要求PIPE三名機構投資者的資產管理總值須分別達80億元,反映監管機構冀將來SPAC市場「做大唔做細」,坦言整體而言入場門檻仍高,融資難度較其他市場大,會考慮香港市場是否適合發起SPAC。
Norwich Investment(諾圻資本)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王幹文表示,是次SPAC諮詢總結屬預期之內,認為較原先的版本好,惟他指出,由於僅限專業投資者參與,最終流通量恐會大減,令SPAC較難向廣泛投資者招手。他又直言,SPAC的入場門檻仍高,既需保薦人發起,機制亦如主板上市規則般運作,發揮不到發起SPAC只需短周期的優勢,認為融資或比美國難。
新規要求PIPE投資者的資產管理總值須達80億元,王幹文稱,可以看出監管構構冀SPAC市場「做大不做細」,惟他坦言,並不容易找到這麼多大型投資者參與。他亦指出,規定董事會內最少有兩名持6號或9號牌人士,明顯較新加坡的SPAC市場為嚴。
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則表示,諮詢總結大致符合期望,針對PIPE投資者資格有進一步的收緊,她認為有助加強專業投資者「把關」的角色,認為實際上在香港市場找到3個大型投資者,未必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