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跨境理財通經過一年多準備,終在10月中登場。業界期望新業務可為本港銀行及財富管理帶來更多機遇,不過開通個半月以來,截至11月底內地投資者經南向通購買投資基金累計639.48萬元人民幣(約782.6萬港元),金額不算大。本報訪問多名內地投資者,他們因為理財通與其慣常投資的種類、渠道不同,在銀行不能主動銷售跨境理財通產品的規則下,了解本港理財通產品的意願較低。基金公會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業界持續與監管當局討論,如何在監管框架下主動向客戶提供理財服務和產品資料。
本港零售基金約有六至七成經銀行銷售,投資基金公會數據顯示,今年首10個月的平均每月零售基金淨銷售額為9.42億美元,即銀行每月約淨銷售40億至50億港元基金,遠多於南向通基金銷售。有內地投資者表示,他們購買理財產品,主要簡單考慮產品的回報率、發行銀行、投資時期等,所投資的資產並非主要考慮。香港基金的投資方法、用語等與內地不同,回報並非特別比內地產品為高,因此了解香港產品的興趣較低。
有多年買賣理財產品經驗的李女士表示,自己多於手機購買理財產品,但南向理財通產品需要在港澳伙伴銀行的平台購買,未開通南向通的客戶不能通過常用途徑了解本港基金產品資料,因此不會刻意尋找。另外,開通南向通戶口須到分行親身開戶,李女士認為很難吸引特地花半天時間到分行辦理。市民林小姐則稱,內地銀行若有意向客戶推廣產品,會發手機短訊推廣,或者在手機程式當眼位置顯示,但她在網站或手機程式也沒見到南向理財通宣傳,只是透過新聞才知道。
目前監管規定銀行要採取「只執行交易」模式,銀行可展示產品的資訊資料,但不能推銷或給予投資意見。投資者可主動作出投資指示,銀行只負責執行。內地客戶開通南向通戶口後,銀行可向他提供南向通產品清單;若客戶親身來港,本港銀行才可直接提供投資建議。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認為,現行監管框架下,需要由客戶採取主動尋找產品,銀行不能推廣,甚至不能主動向客戶提供產品名單,令內地客戶不容易走出第一步了解本港基金,更遑論是否有興趣購買。她指出,業界持續與監管當局討論,如何在監管框架下主動向客戶提供理財服務和產品資料,例如香港客戶經理以視像會議,內地客戶毋須親身來港也能得到理財服務,甚至可讓本港客戶經理北上提供服務。
金管局表示,「只執行交易」模式可減低銀行職員進行跨境銷售時存在的監管複雜和風險。業界已就完善開戶和銷售安排、放寬個人投資額度、增加投資產品類別提供意見,當局會根據實踐經驗和市場反應,與相關監管機構探討優化措施,未來有很大深化空間。隨着投資者教育的普及、兩地恢復通關及優化措施的陸續推出,當局相信跨境理財通會有更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