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商人鄭建明遭「公海賭王」連卓釗入稟追債,文件指鄭建明在2012年向他借取18億元,鄭氏在2015至2018年斷斷續續以現金及實物償還18.3億元,其後未有還款,因此連卓釗冀追討欠付本金連同期利息合共25.8億元。
入稟狀顯示,原告人為連卓釗,被告為鄭建明,姓名與上市民企順風能源(1165)大股東相同。文件指出,連卓釗、鄭建明及另一合作方於2012年8月簽訂一份名為「東方資產包、貴州、三亞鐵爐路港項目合作框架協議」,鄭建明據此向連卓釗提取18億元貸款,年息率為30厘。
至2015年2月,鄭建明先償還2億元,至同年3月利息滾存至5.97億元,欠付本金及利息合共約21.97億元。同年4月雙方終止協議,鄭氏須於同年4月至6月分4次償還共20億元,如未能如期支付,須即時清還所有本金及利息,在本金還清前年利率以30厘計算。
不過,鄭建明在2015年5月償還首筆5億元款項後,同年7月及11月又先後償還3.3億元,至2018年6月4日,再以一批紅酒及珠寶代債償還8億元,此後再無還款。連卓釗指,截至2022年1月7日,鄭建明欠付本金約11.2億元,另未償還利息約14.6億元,冀追討相關款項、以年利率12厘計利息至還款為止及訟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