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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研監管「穩定幣」 指風險更迫切 或納儲值支付工具

【明報專訊】近年加密資產掀狂潮,金管局昨發布討論文件,就加密資產的監管徵意見。文件對比特幣(Bitcoin)、NFT(非同質化代幣)等「龍頭」着墨不多,反而針對錨定或參考某種資產、有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Stablecoin)。金管局總裁余偉文同時撰寫《匯思》文章,指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對金融體系可能構成更直接及迫切的風險,要審視是否調整《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當局期望今年3月底或之前收到意見,目標於2023或2024年之前引入新監管制度。

明報記者 蔡穎霖

余偉文昨於《匯思》文章內,「點名」投資相關代幣、功能型代幣及NFT等屬於加密資產,但監管角度卻主要針對穩定幣,余偉文強調當中考慮涉及貨幣及金融穩定。他解釋,由於穩定幣具有支付用途的特性,其很有可能與主流金融體系以至日常商業、金融及經濟活動產生比較廣泛及頻密的關連,故認為對金融體系可能構成更直接及迫切的風險。

余偉文舉例表示,當使用者及投資者對加密資產的信心,因其出現營運問題而削弱,香港的支付及金融體系運作便有可能大受干擾。金管局亦認為,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及其錢包的功能與儲值支付工具相似,因此正在審視是否有需要調整現有的監管框架,例如在《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之下,確保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在香港受到適當的監管。

正審視是否需調整監管框架

另因應部分加密資產未必有內在價值,價格亦可能極為波動的特質,余偉文質疑加密資產是否適合零售投資者,以及應如何監管其銷售過程等問題,更認為有必要促進投資者教育及加強產品披露。他亦透露當局正跟證監會合作,制定對認可機構提供加密資產相關中介服務時在投資者保障方面的監管預期。

質疑加密資產是否適合零售投資者

加密資產亦往往跟洗黑錢、欺詐等金融罪行風險拉上關係,余偉文表示,銀行在業務上與加密資產出現的關連也是監管重點之一。他指出,主要監管事項包括用戶保障、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等;而銀行在與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建立業務關係前,應嚴格評估本身就不同類別風險的承擔,並制定適當的風險緩減措施。金管局即將向有關機構發出通告,就上述事宜提供更詳細的監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