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回望8月,NFT市場的情況好壞參半,其中有兩則新聞與NFT的版權有密切關係。早於3月,無聊猿(BAYC)的創造者Yuga Labs從Larva Labs買下元老級NFT CryptoPunks的版權。8月初,Yuga Labs宣布授權CryptoPunks的擁有者全面知識產權。另方面,今年較矚目的NFT項目Moonbirds母公司Proof Collectives單方面更改了條款,收回了擁有者的NFT版權,並開放版權給所有網絡使用者,以鼓勵更多創作。Moonbirds的「地板價」從18ETH下挫至最低10ETH。為何版權的變動會對NFT的價格有如此大的影響?
每一個NFT都是獨一無二、擁有特別的設計和造型的,因此不少明星項目的NFT玩家都希望利用其特性與商家進行合作以賺取額外收益,例如把BAYC的猴子頭像印在商品上出售,甚至是開一間以BAYC頭像作招徠的餐廳。可是,購買了NFT代表可以自由使用其圖像嗎?非也。在版權法中,一般藝術品、音樂及電影等的版權毋須登記,自動由創作者擁有。NFT的擁有權和版權也是分開的,就如傳統藝術品市場一樣,假如有人買了畢加索的名畫,他只是擁有了該畫作的實物,並沒有版權,所以不能把圖像複製或作其他商業用途。
一般NFT交易也只涉及擁有權,除非銷售條款寫明會轉讓或授權知識產權,否則知識產權只屬於創作者。根據版權條例,只有版權擁有者才可複製作品、製作衍生作品、銷售及分發作品副本。若要利用NFT進行商業活動,例如與商家合作推出聯乘產品,就必須擁有製作衍生產品的權力。沒有版權或授權而使用NFT牟利有觸犯法律的風險。
現今NFT擁有者的權利在法律上存在含糊,筆者參考實體藝術品的擁有權後,得出以下總論。NFT及實體藝術品買家均有展示及轉售藝術品的權利,前提是過程沒有涉及複製受保護作品。但複製NFT非常簡單,僅僅是下載圖片已經是複製的一種,而像真度更是100%。相反,複製實物例如趙無極的油畫需要較多時間和技術,過程中有多個步驟,已經能夠確立侵權的意圖。
雖然為個人備份或使用資料而複製作品難以被追蹤,但由於現行法例沒有覆蓋NFT的使用方式,即使只是發送給朋友或在個人社交媒體上展示,依然有潛在法律風險。值得一提是,在美國版權法有「Fair Use」 一詞,容許非版權持有人把作品用於批評、評論、新聞報道、研究等。
因此,NFT買家應當擁有一定程度、非牟利的使用作品權利。至於作品原創者,在項目推出初期可能更希望買家把圖像發放於社交媒體,以收宣傳之效,所以現在尚未見到有買家使用NFT頭像而被告侵權的案例。
擁有權與版權大相逕庭,在購買NFT時必須做足資料蒐集。首先,買家可以先到發行商官網看清條款,例如BAYC在出售時已列明買家可同時擁有版權。而Moonbirds之所以可以單方面改變條款,是因為條款內有「發行人有權隨時改變條款」字眼。其次,根據NFT使用的區塊鏈,到「etherscan」 或「polyscan」查看NFT的智能合約和元數據(metadata)。例如RTFKT的CloneX項目清楚列明NFT擁有者有權使用知識產權。全面的資料蒐集有助買家判斷NFT的價值。
隨着去中心化和元宇宙的發展,藝術電子化和NFT的市場只會持續蓬勃,估計未來會有愈來愈多有關NFT版權的案例可參考。在購買和使用NFT時,必須看清條款和注意使用方法,避免誤墮法網。
香港數碼資產學會共同創辦人 石壁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投資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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