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阿凡達》(Avatar)近日推出4K重製版,於香港再次上映,令筆者不禁回想起當時2009年該電影中描繪的「潘朵拉星球」是如此的引人入勝。經過十多年的科技發展,虛實合一的「元宇宙」平台(Metaverse)對大家來說已經不再是遙不可及的概念,我們可以在「元宇宙」中工作、娛樂、學習等各方面的嶄新社交活動體驗:The Sandbox遊戲平台、MART IN METAVERSE年宵活動、MetaHKUST數位雙子校園及MetaVerse Church HK教會,甚至是Decentraland巴巴多斯政府大使館等。不過,在探索這個既創新又神秘的世界期間,各位必須小心,留意其潛在的法律風險和問題。
與真實世界一樣,「元宇宙」中同樣會產生各式各樣的犯罪行為,如性騷擾、詐騙、盜竊等。據META(前稱facebook)所稱,一名女玩家就曾在參加其VR社交媒體平台Horizon Worlds公測時在「元宇宙」裏遭陌生人亂摸。然而,由於「元宇宙」世界中的行為隱蔽,用戶有一個匿名去中心化錢包即可加入平台,身分追查、驗證甚至是取證的工作只會變得困難重重。
隨着「元宇宙」規模的擴大,傳統知識產權法中的地域邊界也愈趨模糊。「元宇宙」中的知識產權侵權情况如下——用戶/機構在未經擁有人同意下,發行、複製、改編相關音樂和影片、製造遊戲或場景、開設虛擬商店等,此類問題一旦出現,人可以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值得參考的一個例子是:跨國公司Nike本年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了7個不同的商標,以區分其虛擬鞋和服裝項目。
為了向用戶呈現更真實、沉浸式的體驗,「元宇宙」收集、紀錄、追蹤大量的用戶個人信息及數據,包括其基本資料、生物識別資料(眼球跟面部表情)、個人健康生理和財產資料、聯繫人資料、上網紀錄、位置信息等,因而產生了新的安全、隱私風險,並引發一連串的問題:誰來承擔收集個人資料並決定如何處理該些資料的責任?誰來提供隱私聲明?如何及何時取得用戶的信息處理同意?誰來負責用戶在「元宇宙」中個人資料被盜或濫用的情况?
在「元宇宙」中,虛擬財產交易中違約、違法行為將頻繁發生。一方面,不少人認為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s)的新技術可以有助保證各方履行合約責任,因為智能合約具有自動執行、不可篡改、不可逆轉的特點。另一方面,不少人又質疑智能合約可否真的完全取代傳統合同免除所有風險及損失呢?畢竟,智能合約技術本身就存在漏洞,如:重入攻擊、權限控制、整型溢出等。這個議題同樣值得大家進一步反思、探討。
「元宇宙」的世界為我們創造很多希望,但亦打破了傳統法律框架,衍生法律和監管上的各種問題。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必須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在制定相關法規時,清晰定義責任誰屬,以保護使用者的權益;同時鼓勵大家支持並把握新技術帶來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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