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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種疫苗要求迥異 「新冠引起損失」難定義

標籤:經濟

【明報專訊】雖然多數旅遊保險已將新冠相關醫療費用納入保障,惟有部分旅保要求客戶接種疫苗才能受保,至少須打多少劑的要求並不清晰,例如經匯豐購買、由安盛承保的旅遊保險僅指須滿足香港政府及其往返地區出入境法規;保誠則說明受保人必須在行程開始前接種最少兩劑疫苗,如因健康理由獲發「免針紙」的受保人則不獲新冠的醫療保障。

除醫療外,行程中因患上新冠產生額外費用損失,是另一項較重要的疫後旅行保障,這部分各旅保的保障範圍和定義分別較大。例如因患病中斷行程,有未能取回的預繳費用,有部分旅保如中銀、保誠等,並不保障因患上新冠而產生的損失。

若因為患病不能如期登機回港,部分旅保納入縮短行程保障賠償額外產生的機票費用,不過藍十字認為因為旅程沒有縮短而不合賠償要求,但設有被拒登機現金津貼1000元,而亦有旅保如富衛、經匯豐購買的安盛旅保,也會賠償額外產生的住宿費用。

倘有索償糾紛 客戶可向保險投訴局求助

現時判斷新冠引起損失是否受保較為複雜,對於業界會否擔心旅保的新冠相關索償會有較多爭議,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表示,旅遊保險有清晰的條款,投保人購買時應注意相關細則、保障範圍、不保事項。假如真的出現索償糾紛,客戶可向保險投訴局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