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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諮詢引未盈利科企 市值至少80億 新股公開發售起始比重降至5% 散戶參與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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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昨日正式發表諮詢文件,建議就引入尚未有盈利或業績支持的先進技術企業修改主板上市規則,劃定5個類別「特專科技行業」設立上市要求,並分類成已商業化及未商業化,要求申請科企市值最少達80億和150億元。文件建議就特專科企發售設定規則,包括將公開發售佔發售股份起始比重由10%降至5%,變相減少散戶參與。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未盈利科企潛在較大風險,因此須訂立規則平衡風險。諮詢將為期兩個月至12月18日止。

明報記者 馬意文

根據諮詢文件顯示,5個類別涵蓋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硬件和材料、新能源和節能環保,以及新食品和農業技術。陳翊庭表示,今次建議新增並修訂上市規則18C,放寬未有盈利科企上市,因留意到科技公司的融資需求,加上市場也看好這些行業的前景,因此配合公司和投資者的市場需求,同時提高港交所競爭力。惟她認為科企行業發展和變化較大,現時制訂的18C則具備彈性,當市場上出現其他新科技,也可靈活協調並不只限於5個類別。

陳翊庭:作為監管方要平衡風險

陳翊庭指出,特專科技公司未盈利潛在較大風險,投資者較難判定和預測盈利能力,因而訂立多項規則以平衡市場需求和保障投資者權益。她指出,縱使散戶有興趣投資,作為監管方也要平衡風險,須因應其獨特性調整散戶分配比例。另文件亦建議,科企在首次公開發售中,分配予獨立機構投資者比重最少為50%。

德勤中國華南區主管合伙人歐振興認同,未盈利的特專科技行業與生物科技公司不同,散戶較難按階段評估科企的發展進度,相反專業的獨立第三方投資者可較準確分析風險和能力,同時作為另一個渠道讓散戶評估風險。

另文件提及比較已商業化和未商業化的科企,後者須每年在上市文件中,披露產品的關鍵階段和里程碑,其後中期報告和年報也要提及商業化時間表和進展,陳翊庭認為此舉是投資者了解未商業化科企的最低門檻。

歐振興指出,雖然今年港新股市場少有大型新股上市,但參考過去港股市場有不少超過10億美元市值的新股上市,修訂的18C讓已有收入科企的上市要求設立80億市值實屬合理。展望未來,陳翊庭期望18C在諮詢後盡快落實,以吸引全球的科技公司來港上市,預料可刺激市場和帶動新股市場發展;加上港交所與內地設有互聯互通機制等,讓海外科企更便利地接觸內地投資者,從而增加來港上市意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