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澳門龍頭賭廳集團太陽城創辦人周焯華,較早前因涉不法賭博案被判刑18年及重罰逾88億澳門元,決定就控罪提出上訴,直指初審審查證據有明顯錯誤,未能認定他有收取任何不法利益,要求撤銷或廢止裁判。澳門檢察院方面提上訴,認為周所犯案情嚴重,並為賺更多金錢而不惜長期犯罪,因此要求上訴加刑3年半,令總刑期拉長至21年半。若洗錢罪不成立,也要判刑20年。
澳門傳媒報道,周焯華在上訴中強調由偵查到庭審,均無證據顯示相關賭博行為真實存在,亦未能認定他有收取任何不法利益,並質疑原審法庭採信的賭底面資料出錯,反而用來認定他103項賭底面犯罪,違反了「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由於法院所獲事實不足以支持裁判,甚至在認定賭底面的證據存在明顯錯誤瑕疵,必然導致關於詐騙罪和黑社會罪的事實亦沾有相同瑕疵,因此提出宣告原審判決無效,撤銷或廢止裁判。他又指,今次量刑過重,他沒有真正獲得任何不法收益。案中亦不存在高利貸、暴利、禁錮、勒索、傷人或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等情節。他亦提請中院,考慮其過去對澳門貢獻超過3000億元賭收而作特別減刑。
檢察院明言周涉及的詐騙總金額高達88億多澳門元,單項最高額也達1.5億多澳門元,將去年全年審結的其他詐騙案涉及的金額相加,也未及周案的十分之一,後果極其嚴重。該院指,周擁有數十億元財產,仍貪心不知足,為賺更多金錢不惜長期犯罪,可見性格非常貪婪,因此向中院提出加周的刑期3年半,總刑期為21年半。假若中院認為加重洗黑錢的指控不成立,也應判周20年刑期。檢察院同時提出其他被告張志堅、王柏齡、張寧寧、梁樹榮的刑期加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