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銀保監與人民銀行昨日就《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發出徵求意見稿。修訂重點包括構建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使監管要求與銀行資產規模和業務複雜程度匹配,有助降低中小銀行合規成本,並全面修訂計算風險加權資產(RWA)規則,提升風險敏感性。當局表示,修訂擬明年1月1日起實施,測算顯示,在修訂後銀行業資本充足水平總體仍穩定,沒有大幅波動,有個別銀行會有小幅變化但符合預期。
當局擬將銀行劃分為三個級別,對應不同資本監管方案,規模較大或跨境業務較多的銀行,將對照資本監管國際規則,兩者規模相對較小的銀行實施相對簡化監管規則,至於資產規模少於100億元人民幣的商業銀行,則會再進一步簡化資本計量,並引導聚焦服務縣域和小微企業。當局指出,差異化資本監管不降低資本要求,在保持銀行業整體穩健下,激發中小銀行金融活水作用。
在風險加權資產加權修訂,當局指會改善風險暴露分類標準,增加風險驅動因子,細化風險權重,例如針對房地產風險暴露的抵押貸款,會依據房產類型、還款來源、貸款價值比率(LTV),設置多個級別的風險權重。當局亦會限制銀行內部模型使用,完善內部模型,降低內部模型的套利空間。
當局亦首次明確銀行投資資產管理產品的資本計算標準,參照國際標準,若未能獲得組成理財產品的資產詳細資料,也不能劃分資產所屬分類,則適用1250%的風險權重。銀保監指出,是次資本管理辦法修訂,是因應經濟金融形勢和商業銀行業務模式變化,依據新情况進行調整,巴塞爾委員會未來亦將逐一開展監管一致性評估,確保各成員一致實施資本監管標準。修訂有助促進銀行持續提升風險計量精細程度,更好服務實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