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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房地產:開夜市需額外人手 倘能平衡願配合

【明報專訊】最近港府催谷夜市,冀促進消費帶旺經濟,陽光房地產(0435)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吳兆基昨日在業績發布會上表示,以集團旗下4個商場所在位置可以受惠,但在商言商要視乎邊際效益是否大過邊際成本而定。如果開夜市因為需要額外人手應付,又能夠平衡,營業額可以增加的話,他們及商戶當然願意配合。

他舉例指出,若然現時食肆的人手只足夠做一轉夜市生意,應付夜市延長營業的話,可用應付一轉半生意的人手去做兩轉生意,又得到邊際效益,自然有食肆願意去做,就算目前勞工短絀,他相信商戶仍可配合。

投資及投資者關係總監葉美鈴指出,市民是否願意在民生商場消夜,商場面對的清潔及保安成本的壓力上升,及商戶面對之成本,也需要作出考慮。

全年盈轉虧 可分派收入減12%

陽光房地產昨日宣布6月底止全年業績,期內物業收入淨額按年減少2.8%至6.24億元,並由盈轉虧,除稅後浄虧損2843萬元。年度可分派收入則按年減少11.8%至3.8億元;每單位分派則按年減少14.1%至0.11元。

葉美鈴指出,受利息支出上升影響,致可分派收入減少。她說,集團已透過利率調期,加上存款及租戶按金盤活等措施,冀令存款收入增加,抵銷利息上升的影響。同時他們亦考慮出售非核心物業,令資本得以再循環,甚至採取措施節省成本之餘,亦擬調整管理費,抵銷利息開支上升。隨著零售好轉,除地產代理續租會有壓力之外,消費相關店舖可望加租;寫字樓即使未來供應增加,最近查詢租盤卻見增加。另隨著旗下新都城一期商場投入近2000萬元的資產增值完成,吳兆基指,短期內未必再有類似金額的資產增值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