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monday
指數/外匯
明報APP

報章內容

分析:股價波動應與派特別息無關連

標籤:

【明報專訊】魯大師(3601)建議派特別股息「彈弓手」事件,引起市場關注。分析認為,公司以股價波動為由,取消開董事會及派特別股息,但兩者並沒有關連,令人關注最初是否真誠擬派特別息。至於控股股東大手減持一般選擇配股,在二手市場單日狂沽逾12%股權,雖然不算違規,但屬甚為罕見,亦難免引發股價大幅下瀉。

控股股東二手市場單日狂沽甚罕見

有熟悉監管運作人士指出,魯大師控股股東有權透過在二手市場而非配股大手減持,技術上並沒有違規,只要符合權益披露等要求。同時,若在市場沽貨的行動,引致公司股價大幅波動或成交上升,港交所(0388)一向會查詢,而公司發出通告披露解釋就可以。

不過,值得關注的是,公司為何以股價波動為由,宣布取消開董事會及派特別股息,兩者從根本上沒有關連,因為一般情况下,公司是有額外資金等情况下才會派特別股息,為何股價波動後要取消派特別息?在這背景下,令人關注最初表示建議派特別股息的公告是否真誠。自建議派特別股息公告後,公司股價又大升,認為證監會應作出跟進,方向包括為何要取消派息、公布是否涉誘使他人交易等?

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陳志華指出,大股東透過二手市場而非配股大手減持,雖屬較為罕見,但不算違規。負責沽貨的經紀行亦沒有違反需盡客戶最佳利益的專業責任 ,因其不是法律顧問、財顧,最重要是盡快執行客戶交易指示。

業界建議擴大禁售期範圍

沽貨的控股股東誠盛跟董事長田野應為一致行動人士。陳志華認為,魯大師宣布開董事會討論派特息後,股價炒上,然後控股股東之一大手沽貨,有利用灰色地帶之嫌,因為公司開董事會建議派特息,市場有預期,股價炒高。

他又指出,現時公司董事在業績前都有禁售期,建議港交所考慮將適用於禁售期範圍擴大,不止業績前,如公司宣布派特息、紅股、或公司行動前,應包含在內。現時公司董事於年度業績公布前60日內不得買賣股份,如屬季度或半年業績則為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