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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翠玲:儲蓄保險可分拆戶口 達成不同目標

【明報專訊】10月24日筆者在專欄提到吳女士(62歲)將100萬元定期存款轉投高息儲蓄保險計劃,並可由第3年(最快第25個月)開始,每年提取5%(5萬元)出來辦年貨、封利是等用途,直至128歲。

其實吳女士對資金運用也有些其他想法:

1)暫時來說,這每年5%派息對吳女士是錦上添花,她最大目標是以簡便易行方法抗通脹,「長攞長有」;

2)吳女士有一名33歲、已結婚及置業的兒子,計劃3年後才考慮生育,甚至乎是繼續維持丁克狀况(DINK - Double Income No Kid)。吳女士希望若有孫兒女,也留點資金給他們作日後升讀大學或置業用途,屈指一算,這筆資金最快也要她85歲後才真正需要使用,現時應怎部署好呢?

3)吳女士也希望趁自己仍有能力,助養貧困兒童,她希望每年可捐助1萬元。

筆者在這裏以上期的建議方案作為基礎,加入方案的戶口分拆、備用戶口持有人等功能,以達成吳女士以上的心願。第一項要求「簡便易行抗通脹」基本上已達成,在上期文章已分享了,在此不贅。第二、三項可利用這個計劃內的「戶口分拆」及「設定備用戶口持有人及受保人」這兩個功能。我們先看看第三項怎處理。

戶口分拆功能是將戶口一分為二,子戶口和原戶口可獨立運作,安排各自的提款模式,甚至是設定不同的受保人,兩個戶口的價值亦毋須對分。

吳女士可把戶口的20%分拆至一個子戶口,作為慈善捐款的特定戶口,原戶口佔80%。若吳女士維持每年派息5%的話,按比例原戶口每年可提款4萬元,繼續作為辦年貨的用途;假設子戶口同一樣處理,每年提款1萬元,作為慈善捐款。

吳女士更可將兒子設定為子戶口的「備用受保人」,並交帶他在她身故後繼續捐款(兒子自動替代成為新的受保人,而毋須進行遺產承辦等工序),遺愛人間。

至於原戶口,吳女士可定位為自己的生活費戶口。如果她希望在她有生之年,可用盡戶口價值的話,可增加每年派息率。由於太多未知之數在內,筆者難以預計吳女士應選哪個派息率,她亦可以慢慢增加派息率(如隨通脹增加)。

為什麼第二項不先說呢?因為第三項是吳女士的個人意願,她決定了便可以安排,但第二項是取決於兒子的決定,含更多的不確定性。

我們假設5年後孫兒出生了,當他18歲時,吳女士已經是85歲,可安排一筆錢給他作升學使用。由於戶口已運作了23年,就算分拆了子戶口、在每年提取5%這些安排後,在85歲時原戶口(不計算用作慈善捐款的子戶口)的價值仍有117萬元。吳女士可按當時實際情况,直接提款30萬元給孫兒自行安排,又或者再分拆一個子戶口給他,讓他日後自己決定再安排。原戶口仍可帶來每年5%的派息,直至100歲。

不需要一早便分拆戶口給孫兒嗎?是不需要的,因為無論分拆與否,戶口的增長也是一樣,分拆後轉了受保人甚至戶口持有人,反而減低了吳女士運用資金的靈活度,說實在話,時間太早也未知孫兒的品性,若時機不合適,給他一筆錢,隨時是「愛你變成害你」!

由於在第6年開始才可以分拆戶口,首5年時間內,吳女士可在本身積蓄中先行安排每年慈善捐款。

美聯金融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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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翠玲 理財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