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證監會公布,就第一信用金融集團(下稱第一信用)的5名前董事及1名前事實董事,涉嫌違反其受信責任,尋求對他們作出取消資格令。
據證監會就第一信用的調查發現,2016年1月,前事實董事曹貴子是第一信用進行的股份配售承配人。兩個月後,他及其兄長曹貴宜,是第一信用所發行的供股中未獲認購的供股股份的認購人。然而,第一信用在分別就完成配售及供股而發出的公布中表示,所有承配人及認購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經調查後,證監會指前主席兼執行董事冼國林、前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曾仁光、前執行董事梁偉雄和何筱敏,以及曹貴子因沒有披露曹為事實董事,並導致該公司在公布中發出有關曹及/或其兄長的獨立性的虛假及/或具誤導資料,違反對第一信用的責任。
冼國林、曾仁光、何筱敏及前獨立非執行董事戴文軒,亦因在批准配售建議時沒有考慮該配售對公司股東的攤薄影響,違反他們的責任。證監會正尋求法庭頒令第一信用須公布法庭的裁決,讓股東知道曹曾為該公司的事實董事,以及曾發出虛假及/或誤導性資料。
證監會昨同日公布,獅子期貨因在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期間沒有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及其他監管規定,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2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