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與港澳三地監管機構9月宣布將優化跨境理財通,昨日廣東金融監管部門公布相關修訂細節,大部分回應業界爭取放寬要求,就內地客戶經南向通投資,可以購買產品的最高風險,由第三高的「中風險」提高一級至「中高風險」,而宣傳銷售上也刪除「只執行交易」模式,香港銀行可以應個別客戶要求並考慮其個人情况後,向已開南向通客戶介紹適合其風險胃納產品。
跨境理財通自2021年10月運作以來反應未如預期熱烈,截至上月底內地人的南向通1500億元(人民幣,下同)總額度已用2.85%,港澳人士的北向通額度更只使用0.16%。理財通推出時,基於「屬地管理原則」相關投訴要由銷售當地監管,跨境銷售銀行只能執行客戶主動作出的投資指示,即使客戶提問也不能給予投資建議,香港與內地理財產品相當不同,機制削弱理財通吸引力,基金業界爭取可為客戶提供投資諮詢服務。
建議新制下,銀行仍不能對未開立南向通的內地公眾,提供具有招攬或建議成分的資料,銀行為協助客戶作出投資決策,須為客戶進行風險評估,而介紹產品時也要遵照本港證監會的有關要求。香港銀行可以短期委任其合作的內地伙伴銀行員工進行受規管活動,惟須滿足金管局監管相關機制要求。
產品方面,建議新制下,南向通與北向通投資者可投資範圍亦有所擴大(詳見表),並新增境內銷售機構和合作機構,可進行跨境銷售行為。
昨日諮詢文件亦如三地監管機構9月公布,增加證券公司參與試點,個人投資者額度則由100萬元提升至300萬元,參與者若同時開通銀行和券商渠道則由兩者均分150萬元,同時內地客戶准入門檻從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由滿5年降低至兩年,並增加最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作為家庭金融資產准入備選條件之一。
香港金管局表示,昨日已同步就香港的相關落實細節開展業界諮詢,聽取業界對於優化措施意見,爭取早日敲定落實細節,證監會則指正與內地監管機構密切合作,並落實合資格持牌法團參與試點計劃的相關具體要求,將以通函形式就持牌法團的准入準則和參與要求提供指引,會在適當時候公布。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歡迎當局的建議,指理財通的計劃框架部分地方太緊,令人有「得物無所用」的感覺,今次雖然未至於全面拆牆鬆綁,但走出重要一步,很多基金公司都希望向大灣區公司提供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