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證監會在華僑永亨銀行前助理客戶服務經理周碧心被裁定賄賂罪成後,終身禁止她重投業界。
昨日觀塘裁判法院裁定,周碧心於2021年7月15日在華僑永亨銀行負責處理住宅物業按揭貸款申請事務期間,曾向華僑永亨財務(華僑永亨銀行附屬公司,從事借貸業務)的一名僱員提出可收取來自某外部人士的代理轉介費回佣,作為將華僑永亨財務客戶轉介予該人的報酬,而該人之後會安排有關客戶轉按至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
鑑於周被裁定刑事罪名成立,證監會認為她並非獲發牌或註冊以進行受規管活動的適當人選。本個案由金管局轉介予證監會跟進。
今年4月,周在承認一項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的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的罪行後,被觀塘裁判法院裁定罪成,並於5月5日被判監禁4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