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就GEM上市改革的諮詢文件刊發諮詢總結,建議獲大多數回應人士支持,在作修訂後將全部採納有關建議,包括推出新「簡化轉板機制」、為從事研發高增長企業增設新財務資格測試、控股股東禁售期縮短至12個月及取消強制公布季度業績,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相信改革將提升GEM對尋求上市的中小企的吸引力,調整持續上市規定將有助減低現時合規成本。有關諮詢接獲58份回應意見。
GEM公司轉板除維持現有途徑外,新「簡化轉板機制」讓申請轉板公司毋須委任保薦人及刊發招股文件,但必須符合3年業績期及至少50%交易日的每日成交額最低5萬元等。在回應意見中,一間從事中小企業投資匿名投資管理公司建議將金額定為5萬元以下,因不乏控股股東持股較集中且流動性較低公司,在GEM上市籌資後較大機會符合主機板上市要求,但設較高每日成交額將降低有關公司上市積極性,但港交所仍維持原建議。在公司上市財務資格方面,維持現規定外,新增為從事研發高增長企業推財務資格測試,市值相等或超過2.5億元,比現行最少1.5億元市值為高,收益於兩個年度合計不低於1億元,且按年增長,研發開支於兩個年度合計不低於3000萬元,每年佔總營運開支不低於15%。現行首次上市公司則要求最近兩個年度經營活動產生最少3000萬元,這項要求仍會保留。
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在回應文件中認為,新資格測試門檻只從開支比率出發,沒有詳細表明交易所是否關注有關研究事項及成果,可導致部分公司僅粉飾相關活動以獲得上市資格。此外,GEM申請最低市值較國際市場高,對可能沒有盈利且缺乏淨運營現金流的公司屬相當高要求。香港證券業協會指出,縱使取消強制季度匯報規定和簡化轉主板機制合規成本,但對高昂的首次上市成本無任何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