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保監局2015年成立時,獲賦予權力針對保險公司市場行為執行調查、罰款、起訴等權力。行政總監張雲正表示,1990年代保險監管機構設立以來,有關當局只曾針對保險公司財務狀况進行審慎監管,不過去年完成接手保險中介人發牌後,保監局已開展保險公司市場行為審查工作。他預告,今年內將有由保監局主動進行的調查和執法工作成果對外公布,當中涉及刑事執法。
張雲正表示,保監局執法權力與證監會類似,過去因為仍要接手中介人發牌等工作,以及處理由保險業聯會轉介的投訴個案。不過當局已開展主動調查執法的工作,近日針對保險公司市場行為,已進行首次的現場審查。至於當局監管的焦點,張雲正表示除了反洗錢外,亦會關注保險公司如何公平待客,例如索償、投訴處理等後台處理、佣金激勵制度等。
保監局設有4名執行董事,負責政策及發展部(現為政策及法規部)及市場行為部兩名執董於2020年出缺,負責一般業務部及長期業務部兩名執董在去年離任。政府上月委任金管局前助理總裁劉中健出掌政策及法規部,張雲正稱,負責一般保險和長期業務的執董期望可在短期內公布結果。不過,市場行為部執董將演變擔當執法工作,與其他監管機構看齊,因此暫時仍會懸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