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恒大地產公布,收到中證監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針對恒大地產、母公司中國恒大(3333)主席許家印、前副主席兼總裁夏海鈞等7名恒大前高層,依法擬對7人作出行政處罰,以及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包括向恒大地產處以近42億元(人民幣,下同)的罰款。中證監亦揭在2019年及2020年恒大地產共虛增收入5642億元。
中證監指出,恒大地產披露2019年、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涉嫌欺詐發行,以及恒大地產通過提前確認收入方式財務造假等3項違法行為。
綜合3項違法行為,中證監責令恒大地產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1.75億元罰款;對許家印及夏海鈞給予警告,分別處以4700萬元及1500萬元罰款; 又決定對許、夏二人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恒大集團時任財務總監潘大榮、恒大地產時任副總裁兼財務總經理、恒大汽車(0708)時任副總裁潘翰翎各處以900萬元罰款,並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等。
中證監指出,恒大地產通過提前確認收入方式財務造假,導致2019年及2020年分別虛增2140億元及3502億元收入,佔當期收入達50%及79%;兩年對應虛增成本1733億元及2989億元,同期利潤亦分別虛增407億及513億元(兩年共920億元),佔當期利潤的63%及87%。2020年期間恒大地產公開發行債券時引用了上述的虛假數據,亦因而涉嫌欺詐發行。在港上市的中國恒大,市值最高峰時約4290億港元。
至於2023年8月10日,恒大地產才公開披露2021年度、2022年度中期及年度報告,均未依法按時披露定期報告。此外,恒大地產自2021年1月1日以來,共有2983筆未能清償到期債務未按規定及時予以披露,涉及金額2785億元。
中證監指出,針對恒大地產2019年度及2020年度報告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為,許家印全面管理恒大地產各項業務,授意其他人員虛增恒大地產年報業績,同時作為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上述違法行為;而夏海鈞亦實際統籌管理恒大地產日常經營事務,組織安排編製虛假財務報告,中證監形容二人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亦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至於潘大榮實際負責恒大地產的財務審計,組織統籌年報財務造假工作;潘翰翎曾參與實施了2019年財務造假相關工作,指二人行為惡劣,情節較為嚴重,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而其他被點名的直接責任人員尚包括中國恒大原執行總裁柯鵬、恒大物業(6666)時任董事長甄立濤、時任副總裁錢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