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陳先生(50歲)和太太(35歲)育有一名3歲兒子,陳先生是一名會計師,月薪7萬元,而陳太月薪35,000元,家庭每月盈餘約4萬元。
他們是典型的老夫少妻,幸運的是陳先生是一名專業人士,長線來說薪金較有保障,陳太沒打算提早退休。在15年後,陳先生便會退休,那時陳太預計仍有15年的工齡,兒子則準備入大學。他們面對三大財政上的考慮:
1)陳先生預計退休時,強積金能滾存至約200萬元,那時自住物業仍有5年便供滿(現每月供款22,000元),估計按揭餘額約為140萬元,陳先生應否將強積金提走,然後全數贖樓呢?若全數贖回,那退休金便會少了。這對生活質素的影響大嗎?
2)陳先生退休後,家中收入少了七成,假設陳太的月薪不變,就算是把物業全數贖回,家中的財政也是剛剛達到收支平衡,若選擇繼續供樓的話,每月更會錄得逾兩萬元的赤字。
3)當兒子上大學,應否選擇往外國留學,若往海外,需要一筆為數不少的資金,陳先生應怎樣處理呢?
退休後應否全數贖樓,是很多客人的疑問,筆者的建議是看利率而行:如當時利率偏低的話,便應繼續供款而不贖樓;相反如果利率仍然高企,那麼客人可選擇償還部分款項,至於是否全數還款,當然這也不會是一個一刀切的答案,要視乎客人的資金有多少,而筆者認為在退休時,應保留多一點資金在身邊(不是說只放在活期存款,是放在一些簡單操作、容易套現的理財方案)。
以陳先生的實際情况來說,既然退休時的財政狀况轉變比較明顯,筆者並不建議他們這麼快便決定贖樓,反而可從強積金戶口中定期提款,以解決供樓及提供一部分生活費。
我們假設陳先生的強積金戶口,在退休後的回報可抵消通脹。筆者建議他每月提款3萬元:22,000元作供樓支出、8000元作為一部分的生活費,直至5年後(70歲)供款期滿。那時強積金戶口約餘下38萬元,屆時便開始需使用本身積蓄作生活費了。
既然陳先生希望預留一筆資金給兒子往海外升學,筆者建議可將兒子教育基金和本身的退休策劃一併處理。既然陳先生現時每月仍有一定盈餘,而工齡也只是餘下15年,筆者建議他採用一個較短供款期的儲蓄計劃,將這15年或分為兩部分:5年為供款及累積期、10年為滾存期,並容許操作至戶口持有人128歲。
筆者建議陳先生每月供款兩萬元,在5年間合共供款120萬元,在65歲時,戶口滾存至約204萬元。在這裏筆者作一個建議:陳先生在65歲開始,每年提款35萬元,作為兒子的大學經費,由70歲開始每月提取8000元,作為生活費的補給,直至90歲。那時戶口結餘約為53萬元。
這個儲蓄計劃的另一特點,是在戶口持有人身故時,可直接將戶口轉至指定人士(後續戶口持有人),避免了處理遺產承辦等繁瑣過程。由於陳先生擔心日後或會先行離世,他希望留下的資產能讓太太日後的生活過得更有保障,那麼他可設定「後續戶口持有人」為太太,萬一遇到不測,也不會影響兒子的教育經費,而戶口餘下的錢也可作為太太日後的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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