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市傳內地監管機構考慮,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投資香港上市公司時,減免收取股息紅利時所需繳納的20%股息稅(股息紅利稅),中金公司發表報告,指現行經港股通投資港股所收股息稅率最高28%,若落實減免該稅有望提振內地投資者對高息股的投資熱情,但假設內地個人投資者在港股通投資佔比約25%,預計每年稅收減免約100億元,如納入公募基金,稅收減免或擴至200億元,料減免規模有限。長期有助改善港股市場流動性,甚至有助收窄部分公司AH股溢價情况。
報告解釋,目前內地個人投資者及投資基金通過港股通投資港股所獲股息,需付股息紅利稅,如投資H股,H股公司將按20%代扣股息紅利稅,投資其他非H股時,則由中國結算代扣該稅。至於個人投資者在國外已繳納的預提稅(10%),可向中國結算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稅收抵免。
內地個人投資者及投資基金通過港股通投資紅籌股時,有關紅利所得稅最高將為28%,計算準則方面,若紅籌公司作為境外註冊的中資公司,向非中國居民企業分配股息紅利時,該境外股東須按10%稅率繳納預提所得稅,扣除預提所得稅後,疊加對港股通個人投資者及內地投資基金的20%的紅利稅,最終稅率或共被扣28%。除經港股通外,內地個人投資者可開通香港證券帳戶,所收股息毋須扣除20%紅利所得稅,但中金報告指出,內地個人投資者仍需在投資H股時按10%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而投資紅籌股時所收股息稅率最高或10%,主要考慮企業是否已計提10%企業所得稅的股息分紅。
內地企業投資者如社保基金與險資等,通過港股通投資港股所獲股息計入收入總額以徵企業所得稅,連續持有H股滿12個月取得股息紅利則可免徵企業所得稅。至於非H股上市公司若已代扣股息稅,內地企業投資者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可申稅收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