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根據市場研究機構Counterpoint Research數據,今年第一季,內地智能手機品牌vivo在印度佔有率上升至19.2%,超越三星的17.5%而排名第一。但諷刺的是,正當vivo粉絲為此而感到鼓舞時,原來該公司正處於在印度投資設廠以來最大困境。據媒體報道,印度本土巨擘塔塔集團(Tata Group)收購vivo印度分公司股份的談判已進入最後階段。印度政府要求,塔塔集團必須持有vivo印度分公司至少51%股份,即是絕對的控股權;收購後的合資公司必須由塔塔方面主導,連經銷商也要本土化。
很多人都覺得,美國政府強迫TikTok出售給美國企業,是「強搶民女」的行為。但其實,印度政府多年來對於外資科技企業的行為,亦被不少媒體形容為「關門打狗」、巧取豪奪,其手段和流程大致如下:第一步,印度政府提高某種產品的進口關稅,迫使相關外資企業在印度建立組裝廠。第二步,外資企業在印度建立組裝廠之後,出於節省成本的考量,多少也會根據印度製造業的優點和缺點,將部分零件的採購也本土化。對於印度官方來說,這是一次摸底的機會。第三步,經過摸底之後,印度又會將其他關鍵零部件的關稅提高,迫使外資企業或者其供應商不得不在印度投資設廠生產那些關鍵零部件。第四步,走完前三步之後,外資企業在印度的供應鏈基本上已經完善了。這時,印度政府又會以逃稅、漏稅、洗錢、壟斷市場等理由,對該外資企業進行各種調查和訴訟,處以巨額罰款、凍結資金、拘捕高管等,令後者難以正常營運、心力交瘁,最終意興闌珊,萌生撤出印度市場的想法。第五步,就是由印度某些大集團來出面收購外資企業的廠房、供應鏈和業務,令外資企業完成「本土化」過程。
當然,印度官方和媒體一定不承認有「巧取豪奪」的策略。他們的說法通常是外資企業在當地賺取可觀盈利之後,卻沒有作出足夠的「貢獻」,例如沒有按印度政府的要求,讓當地人出任行政總裁(CEO)和財務總監(CFO)等最高層職位,或者非法將盈利匯出印度等。
平心而論,這種話題一定是各執一詞,最好的了解方法,是讓數據和案例來說話。內地媒體曾經引用印度政府的數據指出,由2014年至2021年11月期間,有2783家外資企業關閉了在印度的業務,當中包括福特汽車等歐美資本企業,大約佔印度外資企業總數的六分之一。
此外,印度政府針對部分外資企業的行為,亦確實惹人非議。例如,英國電信巨頭Vodafone在2007年收購了其他外資公司在印度的電訊業務。由於兩個交易主體都不在印度,Vodafone沒有向印度政府交稅。隨後,印度政府向Vodafone開出了20億美元罰款,Vodafone不服,雙方打起官司來。在二審時,印度高等法院認為沒有法律依據,判決印度稅務部門敗訴。可是,印度國會竟然迅速修改早在1961年訂立的《所得稅法》相關內容,並允許印度稅務部門追收稅款行動追溯至當年。於是,在三審時,印度高等法院不但判Vodafone敗訴,罰款更由20億美元大幅提高至50億美元。
Vodafone向國際仲裁法院提起訴訟,但印度稅務部門還繼續用最新的《所得稅法》條款,對其他外資企業追收罰款。單是針對17家歐美企業的罰款,就高達100多億美元。最終在歐美多國的壓力下,罰款一事才作罷。但經過這場官司,Vodafone對於印度的電訊業務多少已有些心淡。
控vivo期間提交密件 要求法官只可個人閱讀
至於vivo,近兩年已至少3次遭到印度方面調查。2022年,印度電信管理局曾經凍結和vivo印度分公司相關的119個銀行帳戶,後來法院撤銷了這項處罰。去年10月初,印度執法機構以涉嫌洗錢為由,逮捕4人,其中一人為vivo印度分公司中國籍員工。此外,印方還指控vivo和小米協助當地一個新聞網站非法轉移資金。去年12月26日,被印度政府以「洗錢」為由逮捕的vivo印度分公司3名高階主管,在新德里地方法院出庭。
在雙方律師唇槍舌劍時,檢方突然向法官提交一封密封的信件,要求法官只可單獨閱讀內裏的報告,並就拘留期限作出裁決。辯方律師強烈反對這項舉動,認為有違常理;法官也詢問檢方為什麼報告要密封,檢方卻提到案件的敏感性,以及其中涉及的「外國因素」。
法官休庭閱讀報告後決定,允許辯方律師獲得信封內報告的複印件,但再次遭到檢方反對。經過幾番爭吵,檢方才勉強讓步,但要求法官不可以分享信封內的USB記憶體內的內容。最終法官同意了這項要求,表示只可以分享文字報告,並規定控辯雙方都要保密報告內容,不可以在公開場合討論,而3人的羈押期則延長兩日。可以說,印方意圖將外資企業「本土化」的政策,歐美日韓台都曾經有企業遇上。但對中國內地企業來說,因為領土主權爭議和地緣政治因素,待遇一定是最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