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保監局公布,當局於查察友邦保險(1299)香港業務的新做和有效業務流程及管控時,發現在2016年3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友邦採用的打擊洗錢系統和相關演算法存在技術問題,對友邦處以2300萬元罰款,為保監局歷來最大宗罰款金額。當局亦要求友邦根據指示,提交由獨立外部顧問撰寫的報告,以確認友邦就遵守打擊洗錢條例實施的糾正措施持續有效。
保監局指出,在友邦的篩查警報流程中,不能識別所有被視為「政治人物」的客戶或客戶的實益擁有人,雖然最終沒有不應成為保單持有人的人士成功投保,但當局指系統存在的問題,導致友邦在按照打擊洗錢條例要求確立客戶的資金或財富來源,以及獲取所需的高級管理層的批准上出現延誤。
另外,部分被打擊洗錢系統評估為「高風險」的客戶,未有及時接受嚴格盡職審查,友邦監察可疑交易的流程亦需要改進。當局查察並發現,友邦在打擊洗錢合規和管理層監察過程,有改善空間。
保監局認為,友邦在查察期間及事後均態度合作,實施了一系列措施糾正所有已發現的問題,同時加強其管治、管控和監察工作,相關措施包括進一步投資以增強和提升打擊洗錢系統及相關流程,並整體採用保監局查察結果作為原動力,以鞏固、推動及加強各業務的打擊洗錢合規管控。友邦已對相關系統作出顯著投資,同時承諾自願聘請獨立專家顧問,確認集團各業務的打擊洗錢管控及流程的持續有效性。
保監局表示,所有經營壽險的保險公司和持牌中介人,必須制定有效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管控和程序,是次紀律行動反映不論公司的業務規模大小,都必須對此負責,保險業必須建基於信任與誠信,設立有效的系統和管控以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保監局過去亦有就打擊洗錢違規開罰保險公司的先例,2022年1月當局向前身為大都會人壽的保險公司罰款700萬元,指其於2015年至2017年間,在未能有效判斷投保人是否為「政治人物」,以及至少每年一次覆核與高洗錢風險客戶相關的資料等事宜違規。該公司於2020年6月被富衛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