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跨境理財通」試點計劃為本港投資者提供另一個途徑,讓他們可以得到更多投資內地投資產品和市場的機會。近月,該計劃的實施細則經修訂後,涵蓋了更多投資產品供投資者選擇、個人投資額度亦提高至300萬元人民幣,以及讓合資格證券公司參與跨境理財通。
在計劃下,本港投資者可以選用銀行及/或證券公司渠道參與跨境理財通。無論選擇於銀行或證券公司開戶,還是同時選擇於銀行和證券公司開戶,投資者都要留意有關的開戶安排,當中包括需分別於本港及內地設立用作跨境匯款的「匯款專戶」,以及用作投資的「投資專戶」。兩地的相關銀行及/或證券公司會就投資者於香港的「匯款專戶」及於內地的「投資專戶」作配對。
投資者在任何時候只能於一間香港銀行及一間內地伙伴銀行持有「匯款專戶」和「投資專戶」,及/或於一間香港證券公司及一間內地伙伴證券公司持有「匯款專戶」和「投資專戶」。
在開設匯款專戶及投資專戶前,投資者亦要留意香港銀行及/或證券公司,以及內地伙伴銀行及/或證券公司分別的角色及責任、人民幣匯款安排、資金閉環和原路往返要求、額度管理、投訴機制等資料。
實施細則經修訂後,本港投資者透過跨境理財通可以投資的產品包括內地銀行銷售的人民幣存款產品;內地銀行理財子公司和外方控股的合資理財公司發行,並由內地銀行銷售的低至中風險等級的固定收益類及權益類公募理財產品(不包括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以及由內地銀行或證券公司銷售的低至中高風險等級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不包括商品期貨基金)。
投資涉及風險,跨境理財通的投資產品也不例外。有關產品並不保本,也不保證有派息,投資者不應只着眼回報而忽略風險。此外,內地與香港投資市場有不同慣常做法,例如內地投資產品所採用的分類與名稱或與香港不同,投資者不應單憑產品名稱或分類而做投資决定。
投資者須仔細閱讀產品銷售文件,清楚了解產品特性及風險,按個人情况及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合的產品。如有疑問,應向銷售銀行/證券公司查詢。一般而言,投資者可登入內地伙伴銀行及證券公司的網上平台或手機平台,瀏覽北向通的合資格投資產品的資料。
香港投資者透過跨境理財通購買內地投資產品受內地法規和監管制度保障。跨境理財通設有投訴機制,投資者可向內地銀行及/或證券公司作出投資產品和服務的投訴,香港銀行及/或證券公司亦會協助轉介跟進。若投訴涉及內地銀行及/或證券公司,可向內地監管機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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