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月18日國企內房遠洋集團(3377)公布境外債務重組方案,並披露獲部分境外債債權人同意重組方案後,昨有署名為「遠洋集團境外債權人」的人士在報章刊登全版廣告,指遠洋擬將海外本息逾60億美元債務直接削債最高近90%,剩餘債務延8至10年到期,最低回收率僅1%至2%,協議文本隱藏巨大風險和漏洞,重組方案存在缺陷。
「遠洋集團境外債權人」又要求國家金監局、香港保監局、香港證監會、聯交所等監管機構介入調查,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資本市場秩序。債權人並呼籲「廣大債權人團結一心,堅決抵制國企逃債行為,否決重組方案,透過法律途徑捍衛債權人合法利益,強烈要求壓實遠洋集團董事及高管責任、壓實中國人壽股東責任、履行中國人壽增信協議義務」。中國人壽是遠洋集團大股東。
該廣告列出6點質疑,包括指「中國人壽及遠洋集團涉嫌逃債;推出毫無底線之重組方案;股東中國人壽違約失責;資產表外融資和關聯方涉存在利益輸送,上市公司核心資產流失;遠洋集團董事及高管管理不善、香港聯交所公告涉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