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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緩批按揭 宜訂較長交易期買賣合約

【明報專訊】近期樓按市場不時出現銀行拒按、或處理按揭申請緩慢的情况,金管局上周與銀行代表開會後,匯豐、中銀及渣打三大發鈔行才承諾申請人交齊文件在兩周內回覆審批結果。衛達仕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朱寶琼表示,銀行界處理審批按揭貸款小心兼不及過往寬鬆,主要原因與市况、利息及估價因素有關。

合約宜寫明「必買必賣」 減拒按風險

置業者為求自保,朱寶琼建議除了多與數家銀行提出按揭申請之外,亦宜訂立長些交易期的買賣合約。對於有置業者持臨約向銀行申請樓按時不獲審批,她認為宜在合約上寫明「必買必賣」條款,按她處理樓宇買賣經驗,可減低銀行拒按的風險。

她指出,銀行界審批按揭貸款既進度慢,個別個案估計需時3個月,就算批出貸款後亦不願延長取款期,亦聽聞就算給予延期取款條款也較前苛刻,未必再獲原來貸款條款,甚至要「補水」並遇到損失。現時銀行亦會注重買樓者的供款能力、固定收入情况及所屬行業,以她所見拒絕申請按揭個案不時出現。

此外,就算使用臨時買賣合約買賣並到田土廳登記成交,涉及律師費會較少,但是她亦聽聞過有銀行遇到臨約買賣時不批出按揭貸款的情况。因此她建議,置業者除了宜訂立長些成交期,並多找數間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作為保險之外,亦宜爭取訂立正式買賣協議。若未有訂立正式買賣協議,亦宜打釐印及在田土廳登記屋契,甚至在臨約上註明必買必賣條款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