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表示,當局快將就銀行處理客戶被詐騙(scam)時作出賠償的指引,向銀行諮詢。他指詐騙屬受害者已授權,惟因受騙才進行的交易,與騙案(fraud)是未被授權交易是不同的概念,當局已有處理騙案發生向客戶賠償的明確指引,但詐騙涉及的情况可能非常複雜,因此當局希望建立處理框架,讓各間銀行可遵從相同原則。
阮國恒表示,當局明白有不同詐騙案例,因此合理地處理不同個案的投訴相當重要。他舉出兩個極端例子,若然銀行多次未能檢測高風險資金轉帳,導致客戶多次進行有問題資金轉出,銀行在事後才獲知,當局會預期銀行承擔部分客戶所遭受的損失。但另一個極端,若客戶不顧銀行一再警告,繼續進行有問題的資金轉出,銀行是否需絕對明確地表明客戶不應該進行上述交易,或者是否需要向客戶賠償一切損失。
阮國恒認為,銀行界可以訂立一些一般性指導原則,在考慮是否應該向客戶賠償時,需要考慮哪些因素,包括銀行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監控機制,並在個別案例下能否按設計運作,以及客戶是否有保護自己敏感個人資料和資金以免遭詐騙,也會考慮客戶個別特殊情况,例如是否屬於弱勢客群等。當局嘗試將上述考慮因素納入框架,與公眾和銀行清晰的溝通。
金管局近年積極打擊詐騙活動,阮國恒表示,金管局收到350宗詐騙及騙案投訴,過去4年上升10倍,在銀行業界合作打擊數碼騙案下,數字較去年同期下降45%,但他強調個案「一宗都嫌多」。他指上半年涉及騙案的投訴按年下降65%,但涉及詐騙的投訴升16%,認為詐騙是業界更需要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