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金管局公布,昨日開始就優化《銀行業條例》建議展開公眾諮詢,至明年1月28日結束,包括6項需要適時修訂的重點範疇,讓當局及香港銀行業能更有效應對未來的風險與挑戰。其中3個檢討範疇在昨日發出諮詢文件,包括建立法定制度規管與監管銀行控權公司、賦予金融管理專員聘用具相關技能人士的彈性,以及引入多項技術修訂,例如精簡規管與監管程序,減輕銀行合規負擔等。
至於其餘3項建議,金管局指簡化銀行三級制至二級制,以及容許銀行為防範及偵測金融罪案而交換客戶、帳戶及交易的信息,已經分別於今年8月及9月公布諮詢總結,當局亦正在就檢討金融管理專員的執法權力並正諮詢業界。
金管局指出,香港銀行體系維持穩健並得到妥善監管,不過隨着銀行業迅速發展,加上本地與國際規管和監管環境不斷演變,當局不時檢討與評估銀行業規管和監管的政策及法律框架,讓當局能夠有效地履行《銀行業條例》,特別在促進銀行體系的整體穩定與有效運作方面的職能。
當局表示是次檢討的目的,是為反映銀行業的最新運作和國際與本地規管和監管模式的發展、理順過去在香港監管經驗中發現的具體事宜,以及確保香港與其他主要金融中心的監管制度繼續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