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2020年由「未來基金」撥出資金設立「香港增長組合」,並先後委任8家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作為普通合伙人,以策略性投資「與香港有關連」的項目,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貿易和創科中心的地位,不過近年甚少更新相關發展。立法會議員邱達根昨在立法會提問,據他了解「香港增長組合」有合伙人至今未作出任何投資,甚至未在港開設辦公室及建立投資團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回應,由於投資主題需與香港有關連,具體投資策略的側重點有所不同,投資步伐也有不同。
政府2021年任命8家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為「香港增長組合」的普通合伙人,當時已稱所有合伙人均以香港為總部或在港設立一定規模的辦事處。許正宇昨再重申,目前所有合伙人在港設有辦公室和投資團隊,港投公司亦會繼續密切監察其轄下4個基金的運作,適時更新有關安排,以配合香港的發展方向和需要。
邱達根亦問及合伙人物色程序、甄選準則的監管機制,以及會否定期檢視及完善有關程序。許正宇表示,投資委員會定期與合伙人溝通,並審視其投資進度報告。港投公司新團隊於2023年10月陸續上任後,亦已審視和更新其旗下不同資金組合的投資要求和安排,包括以直接和共同投資為主的模式進行投資,務求最大化每筆投資為香港帶來的貢獻。
許正宇續稱,由於「香港增長組合」屬長期投資,因此評估表現適宜以其長期回報、對香港的策略性貢獻等因素作為考慮基礎。港投公司將在2025年發表首份年報公布營運情况,包括「香港增長組合」的投資進展。
「香港增長組合」源於上任特首林鄭月娥的政府,現任行政長官李家超2022年10月在其首份《施政報告》宣布成立港投公司,以管理包括「香港增長組合」在內的4個基金,目的是由政府擔當主導角色,吸引和助力更多企業在港發展。港投公司作為耐心資本,肩負雙重使命,包括通過投資支持香港創科、策略性產業的發展,提升香港長遠的競爭力和經濟活力;同時追求中長期合理的風險調整回報。雖然港投公司近月積極公布旗下投資組合,成立以來已落實超過80個投資項目,不過資金源自「共同投資基金」,較少提及「香港增長組合」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