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證監會譴責恒生銀行 (0011) 並罰款6640萬元,指恒生於2014年2月至2023年5月這9年間的多個時段內,在銷售集體投資計劃和衍生產品方面犯有嚴重的監管缺失;向客戶多收款項,涉及至少2240萬元。
有關公布由證監會及金管局聯合發出,指金管局早前的調查中發現,恒生在2016年6月至2017年11月間對集體投資計劃產品的銷售存在須關注事項。有111個客戶帳戶被發現執行100宗或以上的集體投資計劃交易。雖然大部分交易都被聲明為客戶的「自選」交易,但事實上有46名客戶是在其客戶經理作出招攬行為下交易。
另外2014年2月至2018年12月期間,388名沒有被恒生分類為對衍生工具的風險具備知識的客戶進行了629宗購買衍生工具基金的交易,其中148宗交易涉及的產品的風險水平高於這些客戶的風險承受水平。
證監會與金管局的聯合調查進一步發現,在2014年11月至2023年5月期間,恒生向客戶收取的交易費用超過先前告知他們的金額;以及沒有充分向買賣基金的客戶披露後續費用安排等。恒生從這些交易中合共多收至少2240萬元的收益或費用。
證監會最初是經恒生的主動匯報或金管局轉介的調查結果而得悉上述問題。恒生已賠償客戶的損失,並退回所保留的多收金錢收益款項;並已採取補救措施,加強其內部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