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時銀行客戶做即時轉帳交易,若以對方銀行戶口作為轉帳識別,客戶需要同時輸入收款人名稱。金管局自2021年起,要求銀行需為經由轉數快或類近轉帳達1萬元或以上的交易做強制式名稱核對程序,防止向錯誤銀行戶口轉帳。作為加強防騙新措施,金管局昨日發出通函,指出有騙徒冒充信譽良好商戶,誘使受害人向騙徒戶口作出1萬元以下即時轉帳,以避過強制核對名稱,因此要求收款銀行在5月31日以前,將強制核對戶口名稱的金額門檻降至1000元及以上的即時轉帳交易,並鼓勵銀行不論交易金額多少均強制核對名稱。
金管局表示,措施旨在進一步加強對客戶的保障,減低客戶受騙的風險,同時確保轉帳服務的安全和可靠。若轉帳指示無法通過強制式名稱核對程序,收款銀行會拒絕辦理,並應通知付款人其轉帳指示不成功或被拒。上述要求包括在同一銀行內或經轉數快的即時轉帳交易,就同行內轉帳,銀行可選擇採取類似有效措施,例如在確認轉帳前向付款人展示收款人的部分名稱。若付款人透過在轉數快登記的手機號碼、電郵地址或轉數快識別碼轉帳,因為付款方名稱會自行輸入,因此不在是次措施範圍內。
金管局是次亦沒有強制任何金額皆需強制核對戶口名稱,銀行希望在運作效率、方便客戶及減少錯誤轉帳之間取得平衡,只要求不需強制核對名稱的轉帳金額上限不得高於1000元。消息人士指2021年引入強制核對措施時,曾考慮如何在防止客戶受騙和方便客戶作出平衡,因為付款方輸入收款方的銀行戶口名稱稍有錯誤,交易便會被拒絕,因此當時將門檻定於1萬元,惟近年騙案增多,故是次將門檻降至1000元。至於銀行是否將門檻定於低於1000元,銀行就要考慮門檻太低會否令客戶感到不便。
金管局2021年引入強制名稱核對要求,是為防止客戶不慎錯誤輸入收款人的銀行戶口號碼轉帳,因為轉帳一經執行,即使屬於誤傳也不太可能終止有關轉帳交易。當局指,相關措施已大幅減少客戶因錯誤輸入銀行戶口號碼而導致誤傳的個案,而由於付款人必須知悉收款人的名稱才能付款,亦有助偵測詐騙活動。
金管局鼓勵銀行與客戶作適當溝通,讓客戶了解當中改變,以及提醒客戶業界就相關轉帳所採取的名稱核對程序,包括提醒付款人透過轉數快作即時轉帳時,應小心核對付款詳情,包括收款人名稱及戶口號碼等。若為轉帳金額少於1000元,或收款機構並非零售銀行等其他情况,收款方則未必會作名稱核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