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房財困撲水應急,被揭交易違反上市規則。聯交所公布,對花樣年(1777)、彩生活(1778)及9名董事的紀律行動,譴責包括上述兩家上市公司,及向兩家上市公司前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董潘軍發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另譴責包括花樣年大股東、非執董及前執董曾寶寶、花樣年前執董陳新禹等8名董事。
今次聯交所對花樣年及彩生活的紀律行動源於2021年9月28日彩生活向碧桂園服務(6098)出售其全資附屬公司鄰里樂,代價33億元(人民幣,下同),並由碧桂園分3期支付,此出售構成公司非常重大出售事項。
聯交所指出,在相關時間,花樣年是彩生活控股股東,該非常重大出售事項須遵守獲相關公司股東批准的規定。2021年9月30日,即簽署股份轉讓協議後兩日,彩生活與碧桂園訂立借款協議借入7億元,須於香港的下一個工作日,即2021年10月4日或之前償還。作為借款的擔保,彩生活承諾,碧桂園將有權根據借款協議於發生指定違約事件時要求彩生活向其轉讓鄰里樂的全部已發行股本。指定違約事件包括,如借款未能於到期日前償還,或如花樣年及或彩生活對外債務拖欠金額達1000萬元或以上。在2021年10月4日,由於兩項違約事件均被觸發,碧桂園要求彩生活向其轉讓鄰里樂。
兩間公司承認,出售鄰里樂構成非常重大出售事項,其違反了適用的公告、通函及股東批准規定。花樣年及彩生活沒有向投資者及市場披露出售鄰里樂一事。直至於2021年10月26日,花樣年及彩生活才刊發聯合公告,載述股份轉讓協議、借款協議及鄰里樂已轉讓予碧桂園。
兩間公司於2022年3月再刊發聯合公告,披露已與碧桂園訂立補充協議。另至2023年7月,即出售鄰里樂後近兩年,兩間公司才就出售鄰里樂一事刊發通函,並在2023年9月股東特別大會上承認股份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