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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前CEO就資產凍結申上訴許可 下周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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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被清盤人接管的中國恒大,去年3月入稟向恒大創辦人許家印、許的前妻丁玉梅,以及恒大前行政總裁夏海鈞等人,追討合共約468億港元股息及酬金。早前申請解除資產凍結令和豁免披露資產被拒的夏海鈞,現就相關判決申請上訴許可,案件昨(17日)在高院聆訊。夏一方力陳,夏在恒大財務事宜參與度低,上訴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法官將於下周二(22日)頒布判決。

本案原告為已被清盤人接管的中國恒大集團;被告為許家印、丁玉梅、夏海鈞、潘大榮、XIN XIN (BVI) LIMITED、YAOHUA LIMITED、EVEN HONOUR HOLDINGS LIMITED。

法官質疑夏海鈞故意不遵披露令

去年6月法官高浩文應恒大一方申請,向夏海鈞等人頒布資產凍結令及資產披露令,之後夏一方申請解除資產凍結令和豁免披露資產,惟在今年2月被拒。

法官高浩文早前另頒除非命令(unless order),要求夏在限期前遵從披露資產命令,否則將被禁止在案中辯護。夏一方現就資產凍結令和上述「除非命令」申請上訴許可,案件昨在高院聆訊。

夏海鈞一方陳辭稱,夏不曾出任恒大財務總監,亦在恒大財務報表和公司財務事宜參與度低,認為夏就豁免披露資產的申請,有合理可辯之處。夏一方又力陳,表面證據顯示,針對夏的資產凍結令應被解除。夏一方陳辭期間,法官高浩文質疑,夏海鈞故意不遵從資產披露令,直至法庭頒布除非命令才嘗試遵從。夏一方重申,夏有「充分理由」不遵從該命令。

此外,恒大一方申請一項命令,剔除夏海鈞的抗辯理由;又質疑夏海鈞是故意不遵從資產披露令、夏亦無「充分理由」不遵從該命令。法官高浩文聽罷陳辭後,表示會在下周二頒布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