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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慧敏:港鐵事故「回贈」預防應急機制亟待優化

【明報專訊】繼今年2月和4月工程車故障後,5月22日港鐵將軍澳線又因電力和信號系統故障全線停駛超逾5小時(將軍澳事件),下班高峰時間大「塞人」。這是港鐵今年5個月內第三宗長時間服務受阻事故,卻促成7月13日的「特別車費日」(「感謝日」)——乘客可享半價乘車優惠,將軍澳線更可獲額外免費車程。

有優惠自然受市民歡迎,但諷刺的是,這項「福利」源自現行由列車服務延誤累積罰款引發的「服務表現回贈」機制(「回贈機制」):當「回贈機制」下的帳戶每累積滿2500萬元,港鐵就會推出「感謝日」回饋乘客。當「罰款」變「全民福利」,我們不禁要問:這套機制究竟是在鞭策營運穩健,還是在粉飾過失?

現行的「回贈機制」存在期望管理上的根本悖論:事故導致服務延誤愈久、罰款愈高、市民「獲益」愈多。今年初兩宗工程車事故後,筆者在5月14日就已向政府提出書面質詢,重點關注港鐵事故反映的管理薄弱環節。但當時多家媒體關注的是罰款不足2500萬元,預計今年不會有「感謝日」。言猶在耳,將軍澳事件的1920萬元罰款,瞬間湊齊金額觸發「感謝日」。目睹「事故愈多、着數愈多」的荒誕現象,難免令人質疑:「回贈機制」可否保障鐵路安全?

「回贈機制」存邏輯悖論

深挖「回贈機制」的背後設計邏輯,其本質說到底就是「事後補償」,與「預防為先」的鐵路安全原則本就背道而馳。更令人憂慮的是,事故後施以「小恩小惠」的做法,很可能「淡化」事故對各級管理者(包括運輸及物流局、運輸署、機電署、港鐵董事會及管理層)的壓力。試問,港鐵改善服務的誘因何在?運流局長在5月26日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表示,港鐵要「走在問題出現之前」,但「回贈機制」卻容易形成「問題出現用錢解決」的消極心態。「回贈機制」的設計一日不完善,「事故-福利-事故」的消極循環只會持續上演。

細究今年的3宗事故,兩宗工程車故障尤其揭露鐵路管理的短板。2月太和站事故中,吊運工程車因25噸吊機基座傾斜,觸發安全保護系統,其操作手冊及復修指引竟未包含應對極端情境的復修程序;4月火炭站涉事的工程車升降台出現機件故障,相信港鐵每次出車前都會先做檢查,為何檢測不到機件問題?更耐人尋味的是,兩次涉事的工程車均通過定期的例行檢查且處於資產服務周期,反映現行的檢驗標準未能有效防範潛在風險。機電署平日「以風險為本」做安全監督,其對「風險」的評估能力是否足夠?或許需待3個月後的「特別審核」完成,才有足夠底氣防範下一場危機?

儘管港鐵承諾在2023至2027的5年內投放超過650億元做資產更新及鐵路設施保養維修,但資金能否對症下藥仍存疑問。看來更關鍵的可能是人力的斷層:太和站事故中,搶修人員及營運管理者竟不知可啟動緊急模式重置系統,白白耗費近7小時摸索解決方案。

行政長官在5月27日提出的4點要求,涵蓋事前預防、事中應變、事後復原的三大管理要素,確實切中要害,但成敗關鍵在於落實!

鐵路系統是香港的交通大動脈,動輒影響經濟和民生。乘客要的不僅是事後補償,更是便捷無憂的出行保障。我們亟需一場從「回贈機制」邏輯設計到預防應急體系的重構。畢竟,再優惠的車票,也抵不過從出門到歸家的那份從容安心。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界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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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慧敏 簡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