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ed by:WAW Creation】港府重推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即俗稱投資移民計劃),按公布將於今年年中開始接受申請。是項計劃的申請人資產門檻必須達到3,000萬港元或以上,並容許投資金融、非住宅房地產及創科投資等項目。此外,3,000萬港元的投資中,有300萬港元必須投入「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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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意取得「香港人」身分提供移民中介服務的縱橫宏基顧問(香港)有限公司行政總裁黃祺峰並不諱言,除了「香港人」的身份有吸引力,可以為他們或家人的未來,提供多一個選擇以外,香港的金融投資環境甚至房地產市場的流通性和便利性,對於他們分散投資和資產配置,亦是很有吸引力的。
與此同時他亦透露,自投資移民計劃推出以來,他已收到不少諮詢甚至委託,當中佔比逾九成的都是內地人士,年紀亦較大;同時他們對於需要投放在香港的三千萬港元資產,目標都是以保值為主。也所以,除了港交所的主板市場的股票,防守性的債券亦是很多人想了解的投資產品。
雖然投資移民計劃的正式申請是今年年中,但黃祺峰提醒有意申請的人士,務必有兩個必須現在開始的準備以及三大注意,從而避免走「冤枉路」。
兩大準備中,其一是三千萬港元的資金要合法地「到位」,以符合申請需求;而資金的籌備是需要時間的。另一個必須要準備的,便是要提交申請前過往兩年擁有價值三千萬資產的證明文件,而這個證明亦必須獲審批機構認可的。
除了上述的兩大準備,黃祺峰指出,還有三大注意。第一點便是對是個投資移民的政策有清楚的了解,這是作為申請人必須要明白的地方,例如何謂「合資格人士」(計劃指明包括外國國民、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澳門居民和台灣華籍居民),這是有清晰介定的。
第二點便是對自己取得「香港人」身份的目的是甚麼,而這亦是黃祺峰在提供服務時,必定會和申請人深入溝通和了解,以便作出更好的準備。
至於第三點,則是要為他日取得永居權時的準備,以免屆時在審核時未能符合政策要求以至審核標準。
根據「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負責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淨資產及投資要求的是投資推廣署,而負責審批簽證/進入許可和延長逗留期限等申請的則是入境事務處。
按計劃,獲批申請人可攜同其受養人(包括其配偶及其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來港,一般可獲准在港逗留不多於兩年,期滿後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不多於三年,其後可在每個三年期屆滿時再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不多於三年。當申請人及其受養人如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便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如申請人未能符合該在港連續通常居住的規定,但連續符合新計劃的財務規定不少於七年,可申請在港無條件限制逗留。如申請獲批,申請人可自由處置其投資的資產。
同時,「暫免外來人才在港購置住宅物業時需繳付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即「先免後徵」安排」),亦會安排適用於「新計劃」的獲批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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