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ed by:WAW Creation】廣東省醫療保障局日前於官方網站發布《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做好「港澳藥械通」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港澳藥械通」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經備案後實行市場調節價,患者按自費單獨結算,並鼓勵相關藥品和醫用耗材開展帶量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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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通知》,「港澳藥械通」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實行省級備案、屬地監管,備案「港澳藥械通」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價格由指定醫療機構參考境外地區成熟做法,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自主確定,不以現有項目加收項的形式立項。「港澳藥械通」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經備案後實行市場調節價。
《通知》指出,「港澳藥械通」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在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衛生健康部門確定的指定醫療機構備案後的「港澳藥械通」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可在該機構中使用,不納入廣東省基本醫療服務和市場調節價服務價格項目目錄管理,由醫療機構和患者按自費單獨結算。
《通知》還鼓勵「港澳藥械通」藥品和醫用耗材在平台上採購。鼓勵指定公立醫療機構使用納入「港澳藥械通」的藥品和醫用耗材通過採購平台採購。發揮集團採購規模效應,支援以區域聯盟、醫院聯合等方式開展帶量採購,實施梯度價格、量價掛鉤,構建市場主導、多方參與的「港澳藥械通」藥品和醫用耗材的價格形成機制。
「港澳藥械通」是指大灣區內地9市指定醫療機構可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或醫療器械,推動大灣區醫療資源互通互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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