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ed by:WAW Creation】自香港「1+」新藥審批機制於去年11月1日正式生效後,特區政府亦即於去年12月率先批准兩款來自內地的治療癌症新藥在港註冊。據醫務衛生局日前表示,該兩款新藥已於2月初到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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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藥物審批機制,簡稱「1+」機制,用以治療嚴重或罕見疾病的新藥註冊申請,在符合本地臨床資料支援等要求下,經本地專家認可,只須提交一個,而非原來需要的兩個參考藥物監管機構的許可,便可以在香港申請註冊。據知機制生效後,衛生署收到大概60間藥廠約130個查詢。衛生署亦主動聯絡藥劑業界代表向他們介紹「1+」機制及邀請他們把符合「1+」機制要求的產品根據新機制申請註冊。除了已獲批准的兩款內地治癌新藥,有數間藥企亦快將提交申請。
此外,據知特區政府現正與深圳巿政府商討,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的深圳園區和香港園區共同建設臨床試驗合作平台,協同發展臨床試驗。特區政府會善用本地醫療及臨床試驗的優良質素和國際化水準及國際合作經驗,結合大灣區的病例數量和效率,推動香港成為創新醫藥技術「引進來、走出去」的國際平台,達到「優勢互補,互利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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