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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發展商6地要求補價低到不切實際

【明報專訊】政府本季停推住宅地的同時,由私人發展商持有新界古洞北/ 粉嶺北6幅土地,原計劃作原址換地,惟雙方在限期前未能達成補地價協議,發展局稱將收回土地。發展局長甯漢豪表示,該6幅地皮已進入商討補地價階段,即雙方已就基本條款,如發展期等有共識,惟最終雙方未能達成協議,主要是雙方對地價有不同看法。

料3個月後地皮歸政府

甯透露,「若果說是政府要求過高,亦可以是對方要求太低,低到不切實際」,更指補地價金額雙方都要「你情我願」,雙方都要認為合理,政府亦需有責任守住基本態度,若不成事便需按「遊戲規則」進場收地。她又稱,政府亦早已就收地的現金流作出資收地、前期費用等預備,不會令政府陣腳大亂。她又補充,政府預計數周內在相關地皮貼上通告,3個月後有關地皮將收歸政府所有。

甯又稱,以平常心看待發展商不補地價,又重申政府主導北部都會區的發展,包括公屋發展、私人項目規劃。

此外,上周修訂換地安排詳情,經修訂後,再有兩宗申請符合資格,甯漢豪表示,該兩宗申請預計提供約1000伙,將視乎申請人開則會否有變化,該兩宗原址換地申請的限期為今年4月30日。被問及約4個月時間商討修訂地契是否充足,她回應指出,新發展區推展有時間表,政府今年將就不同的土地收地,現修訂門檻,故申請人要跟隨一個較快的時間。

據地政處作業備考資料,修訂原址換地安排的補地價,將需分兩個程序推行。申請人先就發展土地作補地價,當政府完成收回地皮餘下約一成業權後,會批予申請人,並將視乎換地安排,政府將會進一步收取補地價費用,或退回部分已支付的補地價。

資料顯示,發展局去年底公布「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下」修訂安排,除了原有的古洞北/ 粉嶺北,以及洪水橋/ 厦村的新發展區外,亦擴展至其他新發展區,即包括元朗南、新田科技城等,同時由原來要求發展商擁有土地範圍內所有私人土地,放寬至擁有九成即可申請原址換地,餘下一成將由政府介入收地再批予申請人。

[香港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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