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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為何藍店買不爆?

暴力抗爭持續,政府繼續打經濟牌,不斷指前景如何嚴峻、示威如何令情況雪上加霜;不過經濟牌不是擁有公權力的人所私有,作為一個普遍市民、普通消費者,也有選擇自己光顧哪些商戶的自由。這種在經濟層面作抗爭的新形式日漸普及,絕對是反送中初期所始料不及的。

不知和理非們是否都有同感?前線的武力抗爭,自己絕對做不了,也實在不敢做;網上與藍絲五毛們在社交網站激辯,各有各說,總覺得像無意義的對牛彈琴。和平遊行遊了行多次,商場唱《榮光》又被指是非法集會,也實在不知道可做些甚麼,才能為這運動出一分力。「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利用消費取態來支持與自己立場相同的商戶、並杯葛與立場相反的商戶,算是為和理非的普通市民,找到表達意見而漸見成效的一扇窗。

當然,站在和理非的立場上,裝修藍店是「不完美」的做法,但在不割席的前提下,只能理解地含淚說聲「可接受」,當然如何在和勇之間取得平衡,是思索「要改善」的地方。說實在,一百人也可以有一百種聲音,身邊也有少量朋友是真心撐警撐政府,最多是道不同不相為謀,難道要向他們暴力相向?相同道理,「裝修」藍店絕不是和理非所認同的方針,但既然朋友也可以選擇「啱嘴型」的才去結交,找自己「看得順眼」的商戶來光顧,心理上使錢也使得寬心些。

杯葛藍店,既非犯法,也是能力範圍所能做到,是和理非絕對願意參與的,最怕只是有時貪方便不夠堅持。追溯起上來,杯葛持相反立場商戶的做法,正正是偉大的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所發明,而且更是在他手上發揚光大。作為《毒果》最忠實的讀者,梁前特每天都會在面書大字報式刊登在《毒果》全版廣告的商戶,更會加上「恥與為伍」四個大字作認證。以其人之道還施彼身,市民對藍店「恥與為伍」,又有何不可?有人說,杯葛藍店最終所懲罰的,可能是受聘於大財團的偏黃小職員,我覺得這完全是廢話。梁前特「恥與為伍」在《毒果》落廣告的商戶時,難道也有關心過商戶旗下可能也有偏藍小職員?如果經濟制裁沒有其影響力,哪麼杯葛來幹甚麼?

買爆黃店,是杯葛藍店的孖生兄弟。既然消費是少不免,有些東西一定要買、一些飯一定要食,光顧後既能取我所需,又能促進同路人的生意,何樂而不為?龍門冰室上周有一個極具標誌性的示範,當門店被人惡意破壞後,翌日在分店外隨即有大批顧客大排長龍,紛紛希望參與「懲罰」活動,更有不少人光顧後,隨手放低一兩張大紙「不用找」,算是幫補維修費。杯葛藍店最怕不夠堅持一時貪方便,買爆黃店也同樣要堅持,畢竟烈日當空下排個多小時才輪到自己,不夠堅持或者趕時間,就隨時功虧一簣。

眾所周知,藍營最喜歡從黃營身上「抄考」文宣。我比較好奇的是,既然黃店可以被買爆,為何藍店不去有樣學樣?為何藍店總是一片愁雲慘霧,沒有被撐警撐政府的支持者所買爆?甚至,有藍店淪落到要扮黃「搲生意」?事實上,藍營支持者中,不少是如「收成波」般,上了年紀、經濟能力較強的中產,在社會上更有stake,理應更有「買爆」的潛力。另一類支持者,則是學歷較低、住公屋、享受著政府福利的基層或新移民,理應更有餘錢消費。既然如此,為何藍店始終買不爆?

歸根究底,也許和藍營支持者的消費模式有關。你去問問「收成波」,或感謝他說出心中感受的中產朋友,平時出入的食肆是甚麼?主要是酒店或高級食肆吧!你要他們改變既有的生活習慣、品味,去光顧需耍他們幫助的藍店?當然不願意。別忘記「收成波」及其朋友,取態是不容別人去影響他們的收成期,不去Grand Hyatt、Four Seasons,而轉去翠園、潮江春用膳,豈不是降格了、層次低了?如果留家用膳,負責買及煮的肯定是傭人,也不太理會光顧的是黃是藍。我不會形容這類人是自私的人,但他們凡事會先想自己,或先計算可獲得甚麼利益,甚至連做善事,也可能並非出自惻隱之心,而純粹只想沽名釣譽、獲取正面名聲。試問這些具經濟能力的藍營人士,怎會如黃營同路人般,擔心黃店生意會受社會事件影響,而去大力「懲罰」他們一番?

至於基層的警察、政府支持者,想法就更簡單。對他們來說,價格是唯一考慮,根本不會有甚麼忠誠不忠誠;情況就有如他們因蛇齋餅糭等小恩小惠就去支持建制一樣。他們不會去標籤黃店或藍店,也未必有足夠智慧去分辨誰是黃店、誰是藍店,總之定價最低就會去「幫襯」。這類人是快樂的,因為思想最簡單,也不需要在消費時律己以嚴。要他們去支持藍店?只要夠便宜,當然沒問題;但要他們付出比同類產品高的價格,又或者如黃店支持者般,隨手放底「大紙」免找?當然不捨得。

相對黃店能夠被買爆,黃營支持者當然也會格價,如果黃店太難吃,「懲罰」力度及密度也會相對輕手些;不過光顧得黃店,排隊輪候是意料中事,就算價格有Premium,也不介意支持一下,甚至給予巨額貼士予願意捐出部分營業額作抗爭用途的黃店。和理非、非前線的黃營手足,通常是學歷較高的一群,他們資產及不上「收成波」及其朋友,但卻更願意、更需要消費,黃店自然受惠。當然最重要的一點,是從民調或林鄭社區對話公關騷的發言取態中,黃藍比例的粗略估計約為7比3,佔7成的人就算每日給予5元,金額也比3成人願意給予10元的大,這亦是為何出現黃店生意做不完、藍店天天拍烏蠅的弔詭情況的原因。

作為金融人,深信自由市場理論,絕對支持利用經濟手段作抗爭;也絕對支持當權者利用維穩費撐藍店,說不定藍店被定性為「愛國商人」後,能夠捨棄已飽和的本港市場,北上大灣區創出一片天?

羅仕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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