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泉產業信託(1426)持股18.2%的太盟地產(PAG Real Estate)宣佈,其已就春泉公司管理制度不合標準、涉及利益衝突以及春泉產業信託管理人持續未能履行對基金單位持有人的信託義務,向證監會作正式投訴。
太盟地產指,春泉自2013年12月上市至今,一直為在港上市表現最差的房託。截至本周二股價只為3.19元,較招股價3.81元低16.3%。春泉財務表現持續不佳,由東京上市的Mercuria Investment Co Ltd旗下的春泉資產管理公司,所收管理費比例為香港同業中最高。
太盟地產向證監會提出的投訴,概述春泉的管理人數項不當行為令春泉價值受損,違反《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一般原則第6條,當中指出房託管理人「必須以維護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持有人的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
其指出,春泉的管理人的關鍵人員中高達75%人數與Mercuria Investment有直接關連,充分突顯利益衝突問題。 同時,春泉的董事長還兼任Mercuria Investment首席執行官,個人又持有5.39%的Mercuria Investment股份,卻在春泉僅持股0.7%。春泉更曾企圖進行數項關聯交易,當中至少一項在未能妥善公開資料後撤回。同時該房託亦拒絕一項將為基金單位持有人帶來76.9%溢價的自願性全面收購建議。過去管理人更多次配股,攤薄持有人的收益和投票權。
太盟地產更批評,春泉管理人於19年11月27日發行5.75億港元可轉換債券,並於今年2月5日轉換,轉換價較資產淨值大折讓36.6%,情況罕見,進一步對每股資產淨值攤薄3.8%及派息3%,做法與港星同業發行的可換股債券有強烈對比。管理人亦未有令人滿意的解釋,也未明確說明融資用途。其實管理人可考慮以新銀行貸款再融資,提升每單位可分配收入。
太盟地產合夥人Broderick Storie指出:「上述的例子以及春泉產業信託管理層屢次拒絕回應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合理擔憂,足以證明管理人的行為只在乎Mercuria Investment的最大利益,而並沒有把春泉所有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違反基金單位持有人負托管理人的信託義務。」 。他批評,春泉進行高度攤薄資產淨值的交易,不僅對持有人不公平及損害其收益,更進一步擴大管理人及其關連公司對春泉控制權,完全濫用所獲豐厚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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