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上周五公布,加強臨近上市前入股行為的監管,要求提交申請前12個月內入股的新股東鎖定股份36個月,並要求中介機構全面披露和核查新股東相關情況。
證監會稱,股權投資中,出現一些投資者通過股權代持、多層嵌套機構股東間接持股等方式,隱藏在擬上市企業名義股東背後,形成「影子股東」,在企業臨近上市前入股或低價取得股份,上市後獲取巨大利益,背後可能存在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一系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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