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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文清專欄】鄧局長的新邏輯示範

新任保安局長鄧炳強日前抨擊陳文敏對市民獻花的見解,認為「今日是同情,明日是支持,後日就是參與。」屬於武系的新官上任,便向歸文系的法律界教授開炮,振聾發聵,相信局長會為萬民開福祉。不過對於局長金石良言,卻聯想起以前學過的邏輯謬誤,難免互相比較一下。

過往十年已有不少人討論同性婚姻是否可行,有些說法是指:如果今日准許同性婚姻,往後是否准許亂倫或人獸交等等。通常這類見解會引為「滑坡謬誤」的教材。

很多邏輯謬誤是我們常見常聽,聽來似是而非,但若細心推論,便發現其實推論過程不成立,反而更難令人得見真相,容易因誤解而有莫名爭執,滑坡謬誤屬其一。

維基百科解釋得簡潔:

「滑坡謬誤的典型形式為「如果發生A1,接着就會發生A2,接着就會發生A3,接着就會發生A4,……,接着就會發生An」,而後通常會明示或暗示地推論「An不應該發生,因此我們不應允許A1發生」。A1至A2、A2至A3、A3至A4、……等因果關係好似一個個「坡」,從A1推論至An的過程就像一個滑坡。

滑坡謬誤的問題在於,每個「坡」的因果強度不一,有些因果關係只是可能、而非必然,有些因果關係相當微弱,有些因果關係甚至是未知或缺乏證據的,因而即使發生,也無法一路滑到An,An並非必然(或極可能)發生。若有充足證據顯示每個「坡」都有合理、強烈的因果連結,即不構成滑坡謬誤。」

如果同情會演變為支持,支持演變為參與,記得前後立法會席上多位尊貴議員,以至前行政長官,以至鄧局長倣效的成龍大哥,都曾同情、支持八九民運中的學生,到今日他們有否倣效那班天安門學生與中央政府「對抗」?似乎未見有。以局長邏輯,我們應否先發制人,率先譴責這班美化「反革命暴亂」的社會人士?

猶記得六七暴動時激進左派到處放手榴彈,殃及平民,其時左派領袖楊光於回歸後獲頒大紫荊勳章。如果頒發勳章代表嘉許,能否推論為政府鼓勵以至參與在街上放手榴彈?

721元朗部分白衣人獲判暴動罪成,何君堯律師於721當晚向白衣人致敬,豪言「你哋係我英雄」,何律師是否美化了暴動呢?以局長判斷,似乎何律師「今日是同情,明日是支持,後日就是參與。」深知局長定當秉公辦事,不會親疏有別,必一併譴責何律師。

而連儂牆隧道斬人案,法官認為兇徒因社會動盪而深受壓力下犯案,向兇徒表示「同情」。「今日是同情,明日是支持,後日就是參與。」按局長說法推論,這位法官似乎亦會由「同情」逐步演變為「參與」,敬望局長秉承香港由來已久的「三權合作」的精神,為法官提供適當指引,勿使法官「知法犯法」。

局長新人事新作風,甫履新便向法律系教授指教新思想,明顯是過往法律系人士以至文系對邏輯思辯有點弱。想起作家韓寒名句:「世界上有兩種邏輯,一種叫邏輯,一種叫中國邏輯。」自西式殖民暴政中解放,重新學習中國思想,希望局長能給予法律界人士充裕時間慢慢適應。畢竟國家千秋萬世,有的是時間。

賈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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