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資本的董事羅世鴻早前就進行無牌活動被定罪而提出的上訴,遭原訟法庭駁回,指其上訴理由缺乏充分理據。羅曾以百年資本高級人員的身分協助、教唆、慫使、促致或誘使非持牌實體百年資本顯示其經營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的業務,或百年資本的罪行是在羅的同意或縱容下干犯的,或是可歸因於羅罔顧實情或罔顧後果。
百年資本在或大約在2013年1月8日透過訂立一份顧問委聘協議,於未領有牌照的情況下向一家公司顯示自己經營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的業務,即就上市申請提供意見。百年資本及羅世鴻其後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合共3萬元,以及被命令支付證監會的調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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