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388)公布諮詢文件,建議擴大《上市規則》條文的適用範圍至涵蓋上市公司股份奬勵計劃,並就此徵詢市場意見。港交所亦建議修訂條文的一些特定要求,例如界定合資格參與者,以及設有計劃授權限額,以不多於發行人已發行股份的10%為限。諮詢為期兩個月。
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建議旨在讓上市公司可更靈活授予股份奬勵及股份期權,同時透過設立計劃授權限額及若干授股條款限制,保障股東免受大幅攤薄影響。相關建議將更強調薪酬委員會在監督股份計劃運作的角色,以確保授予股份奬勵或股份期權符合有關計劃之目的。
一般而言,設立股份計劃是為了奬勵及激勵參與者對公司的長遠發展作出貢獻,確保他們的利益與公司及股東的利益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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