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匯報局發展年度調查報告,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18個月內,財匯局共接獲77份舉報人的事項報告,其中67份與可跟進的指控有關,其餘10份與財匯局職能範圍以外的事項有關。當局亦處理了43宗於2019年以來進行中的調查,展開了25宗新的調查及完成了7宗調查。
最常見的審計失當行為領域包括,未能充分進行項目質素監控審視程序(85%);未有妥善進行審計以取得足夠適當的審計證據以供發表意見(82%);(iii)未能行使適當專業懷疑態度及專業判斷(72%);及(iv)需要編製者作出重大判斷和估計的審計事宜(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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