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公會轄下紀律委員會譴責一名執業會計師羅輝城,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公會頒佈的專業準則,並指已吊銷其執業證書,在十五個月內不向其另發執業證書,羅輝城亦須繳付罰款16萬元及紀律程序費用逾494萬元。
會計師公會表示,羅為羅輝城會計師事務所的獨資經營者,曾審計一間私營公司共兩個年度的財務報表,當中涉及多項缺失,包括未有獲取足夠證據,以支持採納豁免條文作為編制財務報表的基礎;未有就一項投資的減值撥備出現的審計範圍限制,發出有保留意見;未有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以支持他接受該公司違反披露要求等。
公會指出,羅的違規非常嚴重,顯示他對審計及專業道德準則,以及《公司條例》 內關於編制及呈報財務報表的基本法則,均嚴重缺乏理解。此外,公會又稱,羅在紀律程序中不斷變更答辯,導致程序嚴重延誤,以及令公會需外聘大律師代表等,皆顯示他缺乏悔意及坦誠,因而作出加重責令,要求全額承擔公會因其引致的延誤所產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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