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物聯(9916)公布,在編製2021年財報過程中,發現間接全資附屬興業物聯網管理與銀行於2021年12月31日訂立的抵押協議,以銀行為受益人,將銀行存款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予以抵押,作為銀行授予河南正陽5000萬元承兌匯票的擔保。河南正陽由非執董、控股股東之一張惠琪持股30%。
興業物聯認為,重訂立抵押協議乃屬興業物聯網管理的不慎失誤, 因此已採取積極措施終止交易。於2022年3月29日,興業物聯網管理與銀行及河南正陽訂立補充協議,據此約定於河南正陽向銀行存入人民幣5000萬元存款作為承兌匯票的現金抵押品後,該抵押協議將予終止。興業物聯網管理獲銀行告知,抵押協議已終止且抵押按金已解除。
集團指,儘管訂立抵押協議乃興業物聯網管理的不慎失誤,由於抵押協議乃由興業物聯網管理為擔保銀行授予河南正陽的承兌匯票而作出,其構成集團向實體作出的墊款及向河南正陽提供的財務資助。為避免日後發生任何類似事件,公司將嚴肅對待有關不遵守上市規則的事件,並將採取補救措施以防止日後再次發生類似事件,同時將加強本集團的相關內部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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